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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各合同段申请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中,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申请人申请№1合同段还应同时具备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4合同段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1合同段的申请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1.3亿元人民币;№2、№3合同的申请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8000万元。№1、№2、№3、№5合同段申请人2004年以来累计完成高速公路路基工程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累计完成高速公路路面工程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1合同段的申请人2004年以来还应累计修建2000米以上隧道1条以上(含1条);№4合同段申请人2004年以来修建跨径800米以上跨铁路大桥1座。3.2拟派的项目经理资质为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担任投标单位副总经理以上,2004年以来担任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项目的项目经理,质量合格且信誉良好;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3.4各申请人可就上述合同段中的2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合同段;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3.6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3.7对于在本公告约定的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内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不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3.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09年10月16日至2009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郑州市迎宾路1号河南省黄河迎宾馆10号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5.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合同段,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0月29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2009年10月29日(当日)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郑州市迎宾路1号河南省黄河迎宾馆。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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