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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力执行但“终本” 仍获申请人“点赞”

竭力执行但“终本” 仍获申请人“点赞” “恁的行动我看在眼里,恁也不容易,让你们忙活半年,我也是恼我自己,一直没有找越钊要钱,虽然没执行成,但真是感谢啊!”许强在鼓楼法院执行局内写“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的情况说明”时说。7月5日,由于被执行人越钊长期下落不明,法院裁定案件终结本次执行,以待日后有线索时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2013年11月23日,原告许花将其名下一辆面包车以3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告越钊,但被告越钊有部分款项未支付。原告许花诉至鼓楼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车款及利息共计307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未履行判决。因此,原告许花及其委托代理人许强于2018年1月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地址与被执行人联系,但经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越钊已不在该地址居住并早已将房产出售,和周围居民也无联系往来。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越钊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发出限高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经查询发现其名下无存款、房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 6月底,执行干警得到消息,被告越钊极有可能在兰考县城内居住,遂迅速赶往兰考县。虽然线索模糊,但执行干警不顾炎炎夏日,在兰考县县城的派出所及街道办事处逐个核查办理暂住证及新进居住的人员信息。经长达一周的走访调查并没有得到有用信息,被执行人越钊仍全无踪迹。 执行干警们半年以来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凡有线索竭尽全力去查,同时申请执行人许强也无法提供新的执行线索,被执行人越钊一直下落不明,鼓楼法院依法裁定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看到执行干警们的竭尽全力表示衷心感谢,也因此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解决执行难问题,任重而道远,不仅需要我们执行干警的努力,更要申请人的配合和体谅。权利的实现,不仅需要法律的保障,更需要权利人自身行使权利,而非躺在权利上睡觉,因为谁也无法叫醒一个不愿醒来的人。 (文章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梁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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