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广告部

执行法官电话“轰炸”促履行 “失信人”惧失颜面终还钱

执行法官电话“轰炸”促履行 “失信人”惧失颜面终还钱 8月23日,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数次电话催促和告知下,一名“失信被执行人” 恐失颜面最终主动现身法院,还清了318000元欠款。 原告李某在2014年先后三次借给被告金水大酒店共计32万元,商定按期支付李某利息。截止到2016年11月被告共偿还原告本金11万元,余下的欠款经原告多次以各种方式向被告讨要,被告坚决不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鼓楼法院。法院审理之后支持原告诉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李某借款本金210000元及利息。然而,被告未如期还款,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先后向被执行人金水大酒店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而后多次电话催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被告一拖再拖、分文不还,拒不现身。为此,执行法官又向其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被告不胜其烦,一个月内多次更换电话号码,但被告没想到的是,无论电话号码怎么变,总能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问候”。原来,执行法官发现被告更换号码后,通过网络查询系统查询,并亲自去酒店走访调查,穷尽一切手段拿到被告的新号码。并告知对方如不按时还款就会依法冻结、划拨、扣留被执行人金水大酒店的银行存款及其他经济收入,或者查封、扣押、拍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看到法院下达了最后通牒,被告这才慌了神,担心这样僵持会影响酒店生意及形象,才出现文中开头的一幕,酒店负责人亲自来到法院将本金和利息共计318000元交到了法官手中。 在执行法官各种惩戒措施的共同强压下,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最终经过执行法官深入、细致工作,成功结案。 (文中涉及当事人均系化名) 刘春阳

河南日报 豫ICP备07501905号
登报一部:郑州市农业路28号报业大厦;登报二部:郑州市东明路与顺河路口金银湾商务楼16号-河南报社广告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