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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刘熙玲债权转让联合公告、通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刘熙玲债权转让联合公告、通知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刘熙玲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对如下清单中所列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或裁判文书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刘熙玲。现特此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现请如下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自即日起,依照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或裁判文书内容向刘熙玲履行还款及担保任。
受让人联系方式为:13838150108

序号
借款人名称
合同编号、名称或裁判文书
本金(元)
利、罚息(元)
费用(如有)
担保人名称
原贷款行
1
王聚群
芦晓莉
930032016323821 综合授信合同
1100000.00
202010.29
8023.00
马盖、郑州三嘉英商贸有限公司、王聚群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注:上述清单中仅列示截止 2020  6  30 日未偿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及费用(如有)。
特此公告、通知(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合同及债权凭证为准)
 
原贷款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020  7  14
 
受让人:  刘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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